包装盒印刷产品上应有的标识
按照国家《产物品质法》、《牌号法》等法令的划定,产品或产品包装盒上的标识应有如下9种:
一、产物要有查验及格证。
二、有中文标明的产物称号、厂名和厂址。进口产物在海内市场贩卖,必需有中文标记。
三、按照产物的特色和使用请求,需标明产物规格、品级,所含重要成份的称号和含量也理当予以标明。
四、期限使用的产物,应在明显地位标明出产日期、保质期或保留期。
五、对付容易造成产物自己毁坏大概大概危及人身、财富平安 的产物应有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阐明。
六、已被工商部分答应的注册牌号,其标记为“r”或“注”。
七、已被专利部分付与专利的,可在产物上说明。
八、出产企业应在产物或其阐明、包装上说明所实行尺度的代号、编号、称号。我国现行尺度分4级,即:国家尺度gb、行业尺度hb、处所尺度db、企业尺度qb。
九、已获得国家有关品质认证的产物,可在产物或包装上使用响应的平安 或及格认证标记。广州速印包装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