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奶粉8月起须凭证销售 海口大部分店家不知新规定

来源:万通商务网信息中心 | 发表时间:2011/8/11

【万通商务网】国家工商总局早在今年3月28日便发布公告、要求在<<食品流通许可证>>经营项目中增设乳制品(含婴幼儿配方乳粉)或乳制品(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)两个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 . 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、凡申请乳制品经营的、必须到工商部门申领相应的<<食品流通许可证>>;对已从事乳制品经营的、也应在今年7月底前主动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项目 . 

    按照规定,从8月1日起、凡食品经营者所持<<食品流通许可证>>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、没有乳制品(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)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、或没有乳制品(含婴幼儿配方乳粉)项目而继续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、以及无证无照经营乳制品的、一律依法查处 . 

    今天下午、记者走访了多家婴幼儿奶粉的专卖店及大型超市、了解新规的落实情况 . 采访中记者发现、仍有不少店家对新规一无所知、无证、超范围经营乳制品 . 

    在解放东路的一间名为红荔超市的婴幼儿奶粉售卖店、记者没有发现店内悬挂有更换过的<<食品流通许可证>>、而店员对新规并不知情、"奶粉公司都会配发商品检测书 . 可以确保产品质量、至于奶粉必须凭借证销售的新规确实没听说过 . "一位销售人员表示 . 而对面马路的另一家婴幼儿产品售卖店、记者虽然看到了<<食品流通许可证>>、但发现证书却属于"旧版"、并未对乳制品销售范围做出规定 . 

    记者还走访了大润发国贸店、在该店服务总台咨询处、记者看到了新版<<食品流通许可证>>、其中只标示了乳制品(含婴幼儿配方奶粉)的经营许可、没有标示乳制品(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)的经营许可、但在店内却仍大量销售除婴幼儿奶粉外的其它乳制品、包括"营养快线""娃哈哈"等乳制品饮料在内 . 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、近期才知道乳制品新规、所以正在积极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项目、不久后就能完善相关经营范围 . 

    而记者在国贸、海甸五西路等多家中小型超市采访中发现、大部分卖场存在未更新乳制品经营项目、未办理<<食品流通许可证>>等违规行为、乳制品销售卖存在安全隐患 .

关键字:奶粉 信息由万通商务网整理发表 来源:海口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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