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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府确保小微企业享受新税收优惠政策

来源:北方新报(呼和浩特) | 发表时间:2014/5/12

5月5日,呼和浩特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召开专题会议,研究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新税收优惠政策,要求各税收管理员辅导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收优惠办税流程、申报要求,如发现所属企业有应享受税收政策优惠而未能享受的,按照绩效考核追究相应科室及相关人员的责任,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。

4月初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的应纳税所得额从6万元提高到10万元(含),4月18日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》,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享受面,将核定征收小型微利企业纳入享受所得税优惠征税范围,明确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管理方式、预缴办法等内容。

为了充分发挥小型微利企业在促进就业、技术创新和繁荣市场经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,呼和浩特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制定多项措施确保该税收优惠政策落地,如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、12366热线电话、微信和短信功能,加大宣传,让所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尽快知晓税收优惠政策;组织税务干部学习小型微利企业相关税收政策法规,逐条逐项把握政策要求,切实解决纳税人纳税申报、税收优惠抵顶等方面的服务需求;规范申报预缴中的衔接问题,对一季度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,在以后季度继续抵顶;将需备案资料简化为两项,减少纳税人办税成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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