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通商务网

杭州跨境电商部分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

来源:人民日报 | 发表时间:2016/1/7
  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,在2016年12月31日前,对中国(杭州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企业出口未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,试行增值税免税政策。通知规定,享受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需纳入中国(杭州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“单一窗口”平台监管,同时,出口企业需在“单一窗口”平台如实登记其购进货物的销售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、销售日期、货物名称、计量单位、数量、单价、总金额等进货信息。通知明确,享受免税政策的试验区企业,是指在“单一窗口”平台登记备案且注册在杭州市的企业。
投稿报价或其它产品资讯信息,请联系客服QQ:770276607
标签:跨境电商 增值税
产品:跨境电商博览会 跨境电商
相关资讯
我要采购
采购产品
联系电话
采购数量
详细说明
采购发布后需要审核后才会上线
登录
手机版 下载app 热门词 百科词库
万通商务网 版权所有©2016 u520.net